2023长宁区公租房申请条件_播资讯
发布时间:2023-01-06 14:58:23 来源:

长宁区公租房申请条件

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中的主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。

(一)、户籍地在长宁区的本市常住户口(不含本市公共户口)


(相关资料图)

1、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(含一年)的劳动合同,同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;

2、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;

3、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未同时申请、享受本市廉租住房、共有产权保 障住房、市筹及其他区筹公共租赁住房等住房保障政策。

(二)、工作地在长宁区的本市常住户口(含本市公共户口)

1、与注册在长宁区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(含一年)的劳动合同,同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;

2、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;

3、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未同时申请、享受本市廉租住房、共有产权保障住房、市筹及其他区筹公共租赁住房等住房保障政策。

(三)、非上海市常住户口

1、持有有效期内《上海市居住证》,同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;

2、与注册在长宁区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(含一年)的劳动合同;

3、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;

4、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未同时申请、享受本市廉租住房、共有产权保障住房、市筹及其他区筹公共租赁住房等住房保障政策。

(四)、单位集体承租的,应安排符合以下条件的单身人士或家庭入住。

1、持有有效期内《上海市居住证》,同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;

2、与注册在长宁区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(含一年)的劳动合同;

3、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;

4、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未同时申请、享受本市廉租住房、共有产权保障住房、市筹及其他区筹公共租赁住房等住房保障政策。

* 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,一人为主申请人,配偶及未婚子女为共同申请人。

:信息来自上海长宁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,头图来自上海本地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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